歷史上的今天:基督長老教會發表我們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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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簡稱長老教會)成立於1951年,由長期在台灣南、北各自耕耘的英國長老教會、加拿大長老教會合併而成,延續「馬雅各」 (James Laidlaw Maxwell)與「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兩位牧師的對台灣的奉獻精神,長期投入醫療、教育與社會救助等公益服務。

有別於1945年以後,隨中國國民黨來台的「華語教會」,立場多半偏向擁護黨國體制,在台耕耘悠久的長老教會,秉持台灣本土主義,推廣台灣話白話字,則長期遭受國民黨打壓。

▌時代背景:長老教會再度發表宣言

在白色恐怖時期,中國國民黨主政下,限制人民的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講學等自由,稍有不從,動輒羅織入罪,人民莫不噤若寒蟬。早期的黨外運動尚未形成氣候,而長老教會卻勇敢地在1970年代起發表了震驚海內外的三次宣言,直接向國外傳達台灣對民主人權的渴望,鼓舞著人心。

1970年代,經歷日本斷交、失去聯合國代表權,獨裁者兩蔣父子一連串外交誤判與錯誤決策,不僅導致「中華民國」失去聯合國的席位,台灣內部亦人心惶惶,許多人選擇移民,但也有熱愛台灣的有識之士,苦心思索國家未來。

長老教會第一次發表的宣言是1971年的〈國是宣言〉,教會呼籲國際持續關注台灣的人權發展,並主張「人權既是上帝所賜予,人民自有權利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此外,還主張國會應全面改選,「我們切望政府於全國統一之前,能在自由地區(台、澎、金、馬)作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選,以接替20餘年前在大陸所產生的現任代表。」期盼國會改革後的代議士更能反映民意。

1975年底,有鑑於中華民國在外交內政上節節挫敗,政府以方言聖經違反國語政策為由加以取締、沒收臺語羅馬字聖經,加上美國福特(Gerald Ford)總統計畫訪問中國,長老教會再度發表了〈我們的呼籲〉,重申臺灣前途應由住民決定,強調母語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呼籲政府與教會應互信、人民應團結和諧,並呼籲教會本身應謀求自立、強化普世關係、關懷社會公義。

▌〈我們的呼籲〉全文如下

自從一九七一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國是聲明後,曾引起國內外人士之重視與熱烈的反應。國是聲明之發表乃基於我教會對國家命運之關心。儘管有部份人士對國是聲明加以誤解與抨擊,然而我教會仍憑信仰良心以告白教會之堅定信仰。幾年來,我教會一直堅持國是聲明的原則與信念,一再主張任何世界強權不得宰制我國家之命運。唯有我們自己的人民才有權利決定自己之命運。我教會也迄未曾改變初衷,深信唯有徹底實施憲法,革新政治才能建立符合民主精神的政府。我教會從不鬆懈為達此目標而努力。

時局變化莫測,我國家正陷於外交孤立,面臨世界經濟危機之際,教會不該苟且偷安,放棄先知的職責。我們知道若只有歌功頌德,實不足以表達教會的愛國心,也無法協助政府解除當前之困難。惟有以愛心說誠實話,積極關心我國政治前途,才能協助建立開放、民主、公正、廉能之政府。

鑒於國家正處危急存亡之秋,教會更應擔負起國家存亡之責任,坦誠地向政府表明我教會的立場,提出對國是之意見,同時呼籲教會摒棄本位主義的心理及祇重視個人得救的觀念。為了挽救國家的危機應精誠團結,成全教會為維護公義、自由、和平的任務,使教會堪稱時代的基督忠僕。

因此,我們呼籲政府重視下列幾項與國家命運息息相關的問題,並促請政府接納我們之建議:

一、維護憲法所賦予人民宗教信仰之自由。
二、突破外交孤立困境
三、建立政府與教會間之互信互賴
四、促進居住在臺灣人民的和諧與團結
五、保障人民的安全與福利

為了負起教會的時代使命,我們也呼籲教會注視當前所面臨之問題,我們祈求聖靈幫助我們,引領我們,使教會真實發揮先知與祭司的角色。

一、發揚誠實與公義之精神
二、促進教會內部的團結與堅守教會立場
三、謀求教會的自立與自主
四、建立與全世界教會密切的關係
五、關心社會的公義問題與世界問題

▌長老教會第三次發表宣言

長老教會第三次宣言是發表於1977年的〈人權宣言〉,當時美國停止對台軍援,並即將與中國建交。教會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主張「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長老教會〈人權宣言〉在當時引起震撼,黨國策動有心人士出面阻撓,試圖分化教會內部團結,進而否定人權宣言。1978年3月28日長老教會舉辦年會,國民黨官員不惜介入會議,要求撤回宣言,刪除台獨相關內容,但是長老教會最終以懸殊票數表決通過,認可人權宣言為總會文件。

在長老教會三度發表宣言後,黨外活動也開始全國串聯,再加上爆發「中壢事件」,民眾不滿選舉過程中國民黨的黑箱舞弊,自發性地上街抗議,開啟台灣街頭運動的序幕,也使得民主運動邁向新的篇章。

#歷史上的今天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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