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牡丹社事件

23-10-18-1871

1871 年 10 月 18 日,#琉球 進貢的船隊一如既往,完成歷年的任務後準備返航,未料歸途遇上颱風,其中一艘隸屬於 #宮古島 貢船因而迷航漂流至 #八瑤灣(今屏東滿州鄉)。船艦因觸礁而不堪使用,一行 69 人只能上岸求援,登陸期間又有 3 人因風浪不幸溺斃,成功上島人數為 66 人。

這是八瑤灣事件的開端,也同是牡丹社事件的遠因。

▌宮古島島民遭難事件

擱淺的一夥人從岸邊出發,先是碰見漢人,眾人原以為獲救便與之同行,但在路途中,漢人卻生起異心,劫掠宮古島民的行李盤纏,心生畏怖的島民為防不測,決定與漢人分道不再同行。

島民們餐風露宿,在數里路後又遇見 #排灣族 人(#高士佛社),社人伸出援手,供其糧食以充飢,還安排留宿歇腳處。翌日,社人外出打獵,卻要求島民留候不得外出,此舉讓島民再生警戒。語言溝通的阻礙與受困異地的窘迫,兩相交集下,島民們再次決定出逃。

社人發覺島民不告而別,認為事有異狀,便開始追查島民。島民沿溪奔逃途中遇到一戶人家,主人正巧是與原住民經商者,願意庇護島民。然而社人們此時已找到島民蹤跡,追至商戶處,主人還交涉不及,已有多位島民遇害。最終在當地 #保力庄 長楊友旺斡旋後,救下 12 位島民,經官府協助,隔年六月順利返鄉。

▌清廷主權不及化外之民

漂民遇害時有所聞,八瑤灣事件亦同,清廷循往例提供援助,琉球行文致謝,兩方皆未對事件發生有進一步追究。

日本此時正逢 #明治維新,廢除 #封建制度,意欲 #中央集權,推行 #廢藩置縣,薩摩藩就改設為 #鹿兒島縣。然而原為薩摩藩朝貢國之一的琉球,同時也是中國的朝貢國,因其「#兩屬」性質而暫未變動,但日本相當關注其長久以來居間中日轉口商貿的經濟利益,兼併意圖日增,遂想藉八瑤灣事件 #進一步操作。

1873 年,針對八瑤灣事件,日方差使臣探聽清廷對該事態度,得到答覆為已完成相關撫卹及遣返,並表示與日無涉,日方則提出過往同有漁民遭難,並追問何不加以懲治究辦台番,清廷表示「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據「#化外之民」一詞,日方取得 #出師之名。

▌牡丹社事件

取得名義後,日方迅速開始籌備布局,由陸軍中將 #西鄉從道 領兵,並向英、美租用船艦與軍事顧問 #李仙得,後來的首任台灣總督 #樺山資紀 也曾為此到台灣事先偵查。

1874 年初,英、美察覺到日方動員意圖,私下向清廷釋出消息,清廷也隨之調整態度,由先前的「化外之民」轉為「其人雖不治以中國之法,其地究不外乎中國之土」。英、美也隨之表態,聲明中立並撤回船艦。

日方在外交壓力遽增之下,決定終止軍事行動,然而西鄉從道接獲指示時卻強硬回絕,表示不惜職位也要出兵征討生番,日方無奈,但事後仍追認其行動。

1874 年 5 月 12 日,日軍 3600 人自 #社寮(今屏東車城鄉射寮村)登陸,深入期間偶有零星交戰。 5 月 22 日,雙方於 #石門(今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交戰,排灣族雖頑強抵抗,但在裝備及人數的劣勢下,被迫撤退。 6 月 1 日,日軍開始掃蕩各社,屋寮大多遭到燒毀。7 月 1 日,各社投降,戰事至此落幕。

▌別有用心的義舉

日軍於戰役結束後就近駐紮,但水土不服情形極為嚴重,據統計,患病紀錄次數超過總人數兩倍,換言之,來台期間,#人均患病至少兩次,染疫身亡者更是超過 500 人,相較因戰事身亡者不到 20 人,日軍因地理氣候 #損失慘重。

清廷在日方出兵後也派出 #沈葆楨 出行台灣,巡檢各項事務也藉此於日軍接觸制衡。戰後兩方談判,清廷重申領土主權,要求日方退兵,日方因人力物力窘迫,在談判上落入被動,遂找來英國公使 #威妥瑪 協助調解。威妥瑪立場憂心紛爭影響貿易活動,力主和談。10 月 31 日,兩方最後簽訂《#北京專約》,其中關鍵是承認日本出兵為「#保民義舉」。

日方將「保民義舉」之「民」認定為琉球島民,形同清廷不否認琉球為日本屬地,日方藉此完成併吞琉球的「#琉球處分」,將其改設沖繩縣,落實中央集權與府縣制。而後清廷對此提出抗議,表示「民」為日本過去曾提同樣遭難的漁民,但談判未果,待到 #甲午戰爭 失利後,清廷無力繼續對琉球宗主權提出爭執,遂成國際默認狀態。

牡丹社事件後,清廷過去消極治台態度也開始有所轉變,包括增設府縣及開山撫番,對台灣的戰略地理有更深刻的認知。而日方對這次疫病損失所得的教訓,則體現在日後治台積極規劃衛生醫療的的策略上。

#歷史上的今天 #10月18日
#牡丹社事件 #八瑤灣事件
#化外之民 #保民義舉
#宮古島 #琉球 #沖繩

📝編纂:陳柏諺(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專員)

本篇發表於 歷史上的今天。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