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索拉茲提議二四八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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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長期在島內以刑法第一百條「內亂罪」的規定來抓捕「思想與言論犯」,並衍伸到海外,以羅列黑名單方式,禁止海外民主人士返回台灣。海外台灣社團為了對抗中華民國體制,便積極以人權價值遊說美國,阻止國民黨對民主自由的戕害。

▌誰是索拉茲?

索拉茲(Stephen J. Solarz)1974年由紐約州議會轉戰國會,1975年1月進入聯邦眾議院後,上任一個月內就走訪以色列、約旦等國。1986年,索拉茲在眾院聽證會揭發菲律賓前總統馬可仕夫婦侵吞公產在美大肆置產,是他最出名的事蹟。

在索拉茲18年國會生涯中,走訪海外100多國,有「眾議院馬可波羅」之稱,歷史學者戴立克(Robert Dallek)讚揚索拉茲對台灣、菲律賓、南韓與黎巴嫩的民主制度都有所貢獻。但他在1991年因大力支持老布希總統出兵伊拉克,激怒反戰派的民主黨同僚,又因為妻子涉及跳票遭判緩刑,因財務醜聞而損及形象。

索拉茲於2010年11月29日辭世,與他友好的時任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表示,他對台灣最大的貢獻就是幫忙爭取2萬名移民額。國安會前副祕書長江春男表示,索拉茲是最關心台灣的美國眾議員,過去擔任亞太小組召集人期間,影響許多美國學者及政治界關心台灣。

▌索拉茲提議二四八號案

索拉茲曾於1991年11月25日在「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的會議上說明將在國會提出「二四八號案」,要求中華民國應該准許支持和平改革的台灣人民返回台灣。

隔年1992年3月,美國參議員裴爾、甘迺迪與李伯曼又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提出第九十九號決議案,呼籲中華民國取消政治黑名單。在美國國會的外部施壓、海外黑名單人士接連闖關、加上「100行動聯盟」在台灣內部的連串抗議行動,三方彼此呼應下,中華民國終於在1992年5月通過修正刑法一百條的預備内亂罪,因此法而入罪的海外黑名單與政治良心犯才得以平安返家。

▌海外返鄉運動普遍化

台獨聯盟的海外黑名單人士,前仆後繼闖關,引發了台灣社會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的運動,終於迫使國民黨打破返鄉黑名單禁令。

1988年8月,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年會在新店舉行,多數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簡稱台獨聯盟)幹部、盟員、幹部盟員夫人意外現身,轟動一時。當時出席者包括莊秋雄中央委員、吳信志台灣公論報社長、張丁蘭女士(前主席張燦鍙夫人)、毛清芬女士(羅福全前副主席夫人)、葉明霞女士(蔡正隆中央委員夫人)。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自焚事件,對海外台灣人產生了重大刺激,鄭南榕生命都不要了,為什麼我們不敢直接挑戰國民黨?陳婉真潛入台灣,公開出現在鄭南榕喪禮,眾人也目睹了詹益樺鑽進蛇籠以死明志的自焚。1989年8月,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年會在高雄舉辦,出席成員包括聯合會理事長李憲榮、台獨聯盟中央委員蔡正隆兩名被禁止入境的黑名單人士。

10月,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郭倍宏更是潛返台灣,防止警察追捕,又四處高調公開活動,由簡錫堦等人策畫的黑名單面具事件,更是振奮人心,在台約一個月後,秘密離台,讓國民黨政權威信掃地;12月,台獨聯盟在洛杉磯舉行中央委員會,決定聯盟要在兩年內,即在1991年底以前遷回台灣,並由陳南天先行探查回台的安全路徑。

1990年7月,台獨聯盟美國本部副主席李應元首先潛入台灣,四處公開投書以及不時地在眾人掩護下公開現身。1991年5月,民進黨黨員代表大會決議,支持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返鄉,同月,聯盟發出確認採取「和平路線」的聲明。

8月,郭倍宏再度入台被捕,三日後,潛台活動已經一年二個月的李應元也有意識的自願被捕。10月,聯盟舉辦台灣本部成立大會,陳榮芳帶路從香港坐船秘密潛台在台南上岸,同行人有林明哲、王康陸,不過,擔任台獨聯盟總本部祕書長的王康陸,沒多久便於海霸王餐廳公開現身後被捕。

毛清芬、何康美、周叔夜也再接再厲用假護照從日本返台,公開現身在許多造勢場合,但並未被追捕。陳南天接著潛入台灣,準備接應台獨聯盟主席張燦鍙。不料,12月張燦鍙入台被捕。藏匿在台灣各處的陳南天,則由陳立栢等人掩護搭乘漁船驚險離開台灣前往菲律賓,繼續美日台的聯繫工作。 ​

自此,運動焦點移至法庭鬥爭,「海外返鄉運動普遍化」幾乎實現。1992年10月,許世楷等盟員黑名單返台訪問團始得從正門返鄉,張燦鍙也獲得釋放。

▌100行動聯盟:反閱兵、廢惡法

「100行動聯盟」由李鎮源院士領銜、台教會創會秘書長廖宜恩奔走、組織運作下,串連學術界、醫學界、社運界等眾多人士組成,最後於1991年9月展開極為慘烈的抗爭行動,是反抗國民黨威權統治的高潮,也是民主運動重要的里程碑,它打破國民黨威權統治的最後一道堡壘,從此台灣真正邁入言論自由的年代。

1991年9月15日,在台灣教授協會秘書長廖宜恩的邀請下,陳師孟、張清溪、林向愷、林逢慶、張維嘉、許瑞峰、林濁水、簡錫堦、鍾佳濱、羅文嘉,以及「獨台會案」的陳正然與廖偉程等十多人,共聚於新生南路的紫藤廬。

他們開始商討「反閱兵計劃」,決定延續野百合學運未完成的「廢除刑法100條」,提出籌組「100行動聯盟」的可行性,並以「反閱兵、廢惡法」做為社會運動定位,同時也決定邀請有聲望的人士擔任發起人,以壯大聲勢。

高齡76歲的李鎮源院士,在與陳師孟教授的會面中,瞭解到白色恐怖時期,許多台灣菁英知識份子、乃至於自己的同窗、親友、學生,有太多人因刑法100條而獲罪,他立刻答應擔任「100行動聯盟」發起人。

9月21日,100行動聯盟正式成立,到10月10日在台大基礎醫學大樓的「反閱兵、廢惡法」靜坐行動結束為止,短短20天,充分展現了台灣人民沛然莫之能禦的改革呼聲,要求政府終結對民眾思想與言論的迫害。

1992年2月21日,100行動聯盟與多位刑法100條政治犯的家屬前往立法院請願,要求立法院於該會期廢止刑法100條;3月17日,100行動聯盟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公佈「320草山請願行動」,由李鎮源擔任總召集人,敦促國大臨時會與李登輝總統必須「制憲保人權、釋放政治犯」。

1992年3月20日,國民大會會場內,66位民進黨國大代表舉起布條,要求「廢除刑法100條」、「釋放政治犯」、「廢除國民大會」、「總統直選」。最後,國民大會派蔣彥士出面接見請願代表,而占254席次的國民黨籍國大代表與李登輝總統對請願沒有回應。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一百條修正

1992年5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在條文中加上了「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的具體條件,拆除了威權政府的最後一道法律工具,自此終於解除言論自由的枷鎖,民眾不再因言論與思想而獲罪。

#歷史上的今天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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