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啟明-我一生與國民黨誓不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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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啟明,1931年6月6日生,四川成都人。原本是海軍軍官,吃著國民黨的奶水長大的他,但卻因為看了所謂的「禁書」,被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8年。自此開啟了閻啟明一生反國民黨的道路。


#投筆從戎的旅途

1948年底,國民黨軍隊在徐蚌會戰中節節敗退,閻啟明就讀的夏聲戲劇學校也因為國共內戰影響而停課。

當時上海爆發罷工、罷課、罷市、罷商「四罷」,共產黨的耳語部隊在市區廣傳「盼中央,盼中央,中央來了更遭殃。此路不通,去找毛澤東。」也讓當時在上海已失去民心的國民黨,更雪上加霜。

由於國共內戰局勢動盪不斷,閻啟明離開上海夏聲戲劇學校,投筆從戎參加孫立人將軍的海軍士官受訓班。士官受訓須先到台灣進行受訓士官一年、養成士官一年,兩年後得以尉官軍階錄用。

1949年1月,閻啟明來到台灣受訓,經過一年半的訓練後,被分發到金門服役,擔任准尉見習官,半年後升至少尉排長。

#東山島戰役-開始對國民黨感到失望

1953年中旬,正值韓戰期間,美國為牽制中國,策劃了一場位於福建漳州的東山島戰役。國民黨軍隊一登陸東山島便受到共軍頑強阻擊,戰場後方又有源源不斷的共軍支援,國民黨軍久攻不下高地,無奈指揮官只好下令撤退,最後無功而返。東山島戰役成為國民黨軍最後一次所謂「反攻大陸」的戰役。

此次戰役閻啟明擔任砲艇槍砲官,親眼見證了國民黨軍在共軍砲火攻擊下倉皇撤退,許多同袍被炸死在海灘上或沈海喪命,死傷無數,但國民黨政府不僅誇大戰功,還為此次戰役進行大內宣,捏造成國民黨軍大捷,閻啟明非常不以為然,對國民黨自欺欺人,失望透頂。

#讀郭沫若《童年時光》而坐牢

1954 年 12 月,閻啟明隨第 45 師回台,回台後改編成海軍陸戰隊,當時蔣經國擔任政治部主任,提出「四大公開」,包括賞罰、財務、意見、人事公開。為回應蔣經國的四大公開,部隊經常舉辦檢討會,一向有話直說的閻啟明,多次在會中表達意見,此舉引起部隊指導員不滿,為日後埋下禍根。

當時,閻啟明請軍中友人幫忙帶來老鄉郭沫若寫的《童年時光》,並將封面撕掉,貼上愛國雜誌《國魂》以規避軍中稽查。後來仍不幸被指導員抓到,移送至鳳山海軍招待所。新仇加上舊恨,閻啟明不但被控閱讀匪書,還被指控參加中共南下工作團。

#期滿延訓的苦牢生活

閻啟明 1956 年 3 月 13 日被羈押,同年 10 月 7 日被以《#懲治叛亂條例》第 7 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 8 年。

不久,閻啟明被移送到新店安坑軍人監獄,在獄中,閻啟明擔任外役,負責幫忙康樂隊排戲。因為排戲,閻啟明可以經常在獄中走動,因此對各牢房情況相當清楚,也會幫忙獄友傳遞訊息、分享獄中大小事。

1958年6月,閻啟明被押解至綠島新生訓導處,在綠島期間擔任康樂外役。每天一早就到康樂室,幾乎不用參加勞動或上政治思想課。當時綠島沒有電視、收音機,「搞康樂」成為康樂室的重要任務,每個月都要演出給官兵與新生看。

因為康樂室不用上課和做勞動,形同擁有特權,因此許多人對閻啟明感到不滿,多次向獄方打小報告,指控他在獄中參與牢房鬧事、戲中台詞有替匪諜宣傳之嫌疑等,當時還有所謂考核,沒有通過就不過法定刑期,可以任意或惡意的延押。

考核不過的閻啟明,無法如期刑滿釋放,讓原本判刑 1964 年 3 月可以出獄的他,又被延訓 1 年多,黨國體制蔑視人權如斯。

#用政治犯就等著被「查水錶」!

1965 年 8 月 14 日,閻啟明終於重獲自由。舉目無親的他來到台北,投奔為他作保的軍官隊隊長張熊飛。當時張熊飛在《#自立晚報》工作,閻啟明便將戶口設在報社,引來天天有派出所警員照三餐「查水錶」。

白色恐怖期間(1949-1992)被當作政治犯的政治受難者,出獄後一定繼續受到黨國的監控,政治犯找不到工作,不是能力不好,而是雇用者會遭到警察、特務的刁難,利用權力對人恣意的折磨,正是黨國體制的陰暗可鄙之處。

為了不打擾報社,閻啟明決定離開,另尋出路。離開報社後,他四處打零工,居無定所,住在便宜旅館內艱難度日。

1979年,閻啟明經朋友介紹,到宏恩醫院當工友。當工友期間,仍三不五時受到派出所關切。幸好醫院董事長楊濟華同是政治受難者,願意重用他。閻啟明工作期間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久院長便將閻啟明提拔至總務室當採購。

#我只一句道歉很難嗎?

1997 年 9 月,難友發起「#50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閻啟明擔任常任理事一職,成為政治受難者代表,多次向政府要求平反和補償。

起初,行政院只答應平反但不補償,後來迫於輿論壓力,1998 年 6 月,時任總統李登輝公布「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比照 228「補償」辦法處理,國家使用「補償」而不使用「賠償」,足見黨國遺緒影響下的政府,仍不承認自身的錯誤。

閻啟明雖然身心受創,但他沒有怨天尤人,起身反抗並為為自己爭取權益,對被迫延訓失去自由一事,提出冤獄賠償的申請。一開始,閻啟明向泰源監獄、新店軍人監獄、綠島新生訓導處要求提供服刑資料證明,但均以「查無相關資料可稽」為由被搪塞過去。後來,閻啟明提出人證、警備總部新生訓導處名單以及當初保證人回單等相關物證,終於獲得法官的採信,依據《國家賠償法》,於2003年獲賠260萬元。

2018年,閻啟明應邀前往綠島,向年輕一輩闡述自身白色恐怖的受難經驗。對於這段歷史,還有近年來政府推動的轉型正義,閻啟明有感而發地說道:「當初抓我們的是國民黨抓的,判刑是國民黨判刑的,但是你們死不認錯,到現在還是不認錯!所以我反國民黨,我希望國民黨知錯改過!」

📝編纂:吳聲賢(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專員)

#白恐人物誌 #白色恐怖 #吳聲潤 #東山島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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