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的賠償也換不回逝去的人生-陳賢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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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賢德(1934 ~ 2007),西拉雅族人,1934 年 5 月 10 日生,出生於花蓮縣富里鄉。因陳新照一案遭受牽連,1966 年 10 月,被以「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

陳賢德曾讀臺東農校,他與妻子陳榮妹本是同班同學,畢業不久,雙方互相許諾終生,因陳賢德剛畢業收入不穩定,儘管結婚一事曾一度遭家中親人反對,但在兩人堅持下,女方父母終於同意兩人結婚。

結婚不久後,陳賢德選擇入伍服役。退役後,回到花蓮瑞穗中學擔任訓導處臨時幹事,兼任校內音樂老師。

#借東西給鄰居也有罪?

1965 年 12 月 7 日,時任花蓮縣立富里中學專任教師的陳賢德一如往常在學校授課上班。然而,這一天突然有一群調查局的特務衝進校園,不加分辨地將陳賢德帶走。

當時,陳賢德的妻子陳榮妹在富里鄉公所任職。下班後,學校同事急急忙忙跑來告知他丈夫被抓走一事。當天晚上他怎麼也想不透,不明白為何丈夫會突然遭到逮捕,整夜寢食難安。

隔日,陳榮妹整理好丈夫的衣物,向鄉公所請假,匆匆忙忙搭火車前往花蓮調查局。然而,她抵達調查局後才發現丈夫已被押送至台北。

陳賢德被逮捕的原因緣於 1963 年,當時林新照在瑞穗中學附近的住宅內,因對長期不滿當前國民黨政府在台灣的所作所為以及長期欺壓百姓,而草擬一份「#台灣共和國獨立革命辦法」,內容主張組織軍隊,推翻國民黨政府,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聯合政府,並在該辦法內制定革命進行表,並將這份草稿交由時任瑞穗中學臨時幹事的陳賢德修改。

根據當年隨意捏造、任意羅織,可信度不高的判決書內容所載,陳賢德看完草稿後表示贊同,並借出公共鋼板及鐵筆供林新照使用。

陳賢德長女陳淑珍接受採訪時表示:「爸爸當時回來後說,那個人只是鄰居而已,借給他們蠟紙、鋼筆而已。他沒有參加集會、活動也沒發表任何言論,莫名其妙就被抓去了。」

#在獄中苦中作樂的生活

陳賢德在審判過程中因不服判決,曾向法院申請復審否認有贊同「#台灣共和國獨立革命辦法」一事,卻均遭到駁回。1966 年 10 月,他被以「#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罪,判處 5 年有期徒刑。

判刑確定後,陳賢德先是在軍法處看守所服刑,後來轉移到安坑看守所,不久後又移監至景美看守所。

在景美看守所期間,他在洗衣工廠擔任外役。因陳賢德具音樂專長,所以也擔任外役區政治受難者康樂隊的教練。就連簡中生前輩也曾是康樂隊的一員。

簡中生前輩回憶道:「當時有位從綠島調來的輔導官,將在新生訓導處辦活動的那套搬過來這邊用,輔導官聽聞陳賢德有音樂專長,特別找他組建康樂隊。陳賢德很厲害,他說只要學校放寒暑假時,他都會北上到歌廳打工,他精通各種樂器,甚至不需看譜,也能演奏《雨夜花》、《補破網》等歌曲。」

在那個政治敏感的時代,受難者之間有一定的默契,不過問涉及的案件或入獄原因。直到日後林新照孫子將檔案局的資料交給簡中生,他才得知陳賢德入獄的原因。

#像家人彌補空白的那五年

1972 年 12 月 6 日,陳賢德刑滿釋放,然而既使出獄,政治犯仍在特務監控下,也會阻礙政治犯就業,對政治犯的雇主予以威脅。因此陳賢德尋找工作時遭遇到了許多挫折。儘管如此,他仍依靠自己的音樂才華,四處演出,並曾短暫加入台視大樂隊。

最後,他回到了故鄉花蓮,擔任殯葬樂隊小喇叭手。為了生計,陳賢德婚喪喜慶都跑,有時還會拉著兒子和女兒一起幫忙伴奏。

為了彌補妻子及子女空白的那五年,陳賢德對於家庭的關愛從未減少,儘管當時物質生活並不富裕,但對子女的教養、聯繫兒女間的感情卻從未間斷。

2007 年 3 月 20 日,陳賢德逝世,享壽72歲。十多年過去了,但當年他努力維繫的家庭向心力,卻沒有隨著時間飄散。時至今日,子女們仍然清楚地記得與父親之間的點滴回憶。

白色恐怖期間,國民黨政府為防止紅色共產勢力滲透台灣,採取了極端手段,但有多少政治受難者是不分青紅皂白被抓起來的?

失去的人生無法重來,失去的生命更是不可彌補!後來解嚴、刑法100條修正,當時的國民黨政府仍不願意承認錯誤,只願意對受難者「補償」而非「賠償」。其實,再多的金錢,也無法彌補政治受難者失去的人生及其家屬的痛苦。

正因為過去極權統治下,國民黨政權漠視人權,才造成許多家庭的破碎,使一個又一個無辜人民黨國機器下的犧牲品。

📝編纂:吳聲賢(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專員)

#白恐人物誌 #白色恐怖 #陳賢德 ​ #簡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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