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紐約時報刊出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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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時空背景
1945年正值二戰結束,國共內戰隨即爆發,1949年國民黨節節敗退,敗逃來台,希望在台灣建立一個「反攻大陸基地」。然而,即便蔣介石再怎麼誇誇其談反攻計劃,在得不到美國支持、自己能力又不足,終究是幻夢。
時任台大政治系教授彭明敏與他的學生謝聰敏、魏廷朝也深覺國民黨的反攻大陸實屬謬想,如果國民黨仍舊抱持「漢賊不兩立」、「一個中國」的口號,背地裡對台灣實施高壓統治、軍政強權與沒收改選而致生的萬年國代等,將會影響台灣在國際上的生存空間。
因此,除了既定冷戰格局,讓(所謂「自由」vs 「共產」)陣營雙方不敢輕舉妄動,1964年國民政府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更加證實了反攻大陸的美夢已宣告破滅。
台灣想繼續在國際上以「中國」名稱與共產黨爭中國代表權已經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妄想以「中國」的名稱繼續在國際間活動,台灣的國際空間勢必會被現實的中國所擠壓,如中華民國被邦交國一一斷交,轉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什麼是台灣人民運動自救宣言
1964年9月20日,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三人共同發表《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主要內容點出「反攻大陸是絕對不可能的!」、「一個台灣與一個中國,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等問題進行剖析。
宣言中提到:要打破鴻溝不分省籍,共同團結。要求政府制定新政府、新憲法,保障基本人權,實現真正民主,並以新國家身份加入聯合國等,實踐真正民主人權。透過宣言來分析,不僅要讓台灣政府與人民清楚地認知到這些事實現況,更要指出走向未來的道路。
#紐約時報刊出#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
原本希望透過發放給台灣各界團體領袖,不料印製消息走漏,印製完成後不久,彭明敏等人便被特務逮捕,尚未發送的文件也遭沒收,但是有份宣言文件外流到日本,在日本從事台獨運動的黃昭堂將其更名為「台灣獨立宣言」,並刊登在「台灣青年」雜誌上,不久後美國台獨組織也從日本得到「台灣自救宣言」原文。
1960年代,海外其實有不少暗自活動的台獨團體,如一般冠上「台灣」的同鄉會、同學會基本上是覺醒的台灣人所發動與經營,亦是國民黨急欲滲透監控的海外「叛亂」團體,並從中羅織禁止入境台灣的黑名單。
當時整合美國各地台獨組織的「全美台灣獨立聯盟」甫成立,為了救援彭明敏師生三人,亦凝聚組織內部向心力,決定將彭明敏等人發表的《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當作報紙廣告的主要內容。
當時在報紙上要刊登半版版面價格十分昂貴,尤其「紐約時報」貴為美國主流報社之一,更是要價不菲,在全世界台獨組織的努力下,成功集資刊登。
1966年11月20日,翻譯成英文版的《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終於躍上紐約時報,斗大標題上寫著『福爾摩沙人的福爾摩沙』(Formosa for Formosans),也就是現在「台灣人的台灣」,只是當時外國對台灣皆以 Formosa(美麗之島)稱之。
一經登出,引發當時台灣留學生與海外僑民們的廣大迴響,許多海外台人紛紛加入全美獨盟。在聖誕節前夕,全美獨盟幹部蘇金春還獨自將宣言影印分送給全美各地華人並寄回台灣。
#不畏強權堅持理念_一生奉獻給台灣
在發表《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事件遭到逮補後,因彭明敏是享譽全球的國際法權威教授,當逮捕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不論學界、國際人權特赦組織、美國國務院等都對此案表達強烈關切。
1965年2月三人被正式起訴,4月2日審判,彭明敏遭判八年有期徒刑。謝聰敏遭判十年有期徒刑,魏廷朝遭判八年有期徒刑。同年,由於國際上不斷向國民黨施壓,因此蔣介石決定特赦彭明敏,其他兩人則是刑期減半,儘管彭明敏獲得特赦,但仍然受到特務監控。
彭明敏認為如果繼續留在台灣,處境將會十分危險,於是在1970年,由於海外台獨人士與重視人權外國友人的奔走與幫助,彭明敏神奇地逃離台灣,而監控者繼續捏造他的活動報告。
彭明敏展開長達23年的流亡生活,先後輾轉至瑞典、美國等地。1992年,解嚴後,終於回到自己的故鄉美麗之島「福爾摩沙」。
📝編纂:吳聲賢(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專員)
 
#福爾摩沙 #台灣獨立宣言#彭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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