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月19日,美國與日本在華盛頓特區簽訂了《美利堅合眾國與日本國之安全保障條約》,宣示兩國將共同維持與發展軍事武力以抵抗他國武裝攻擊,其中也包括美軍駐日的條文,在冷戰時期強化了美日關係。
此條約中明訂日本的支援責任與美軍的防衛責任,無論是日本或美國遭受第三方攻擊,都視同對自己國家的攻擊,涵蓋的範圍包括整個遠東地區,而在日本外務省的解密文件中可以證實,遠東範圍的確有將台灣涵括進去。
1995年,中國對台灣外海發射飛彈進行武力威懾期間,美國就根據《美日安保條約》派遣「尼米茲號」與「獨立號」航空母艦戰鬥群支援台灣海峽,中國隨即停止軍演與恐嚇,並私下派遣外交官至美國道歉。
2021年12月1日,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表示,日本無法容許台灣遭武力侵犯,並指「台灣有事」等同日本有事,也可以說是等同「日美同盟」有事,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絕對不能誤判。
《美日安保條約》可說是形塑了東亞的地緣政治,60年來一直支撐著遠東地區及台灣的安全,對抑制中俄侵略各國起了重大作用,也受到韓國、菲律賓、澳洲、紐西蘭等國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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