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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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年 5 月 10 日,國共內戰的兵荒馬亂將至尾聲,正值國民政府危急存亡之秋,匆忙之際,國民大會通過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就此實施。凌駕於憲法的條文,成為黨國的護身符,自中國跨越海峽來到台灣,展開長達近半世紀的肆虐。

▌被凍結的憲法與憲政

民國初年,孫中山提出《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依權能區分為主軸設立政府,並將建國期程劃分為三階段,軍政、訓政、憲政。第一階段「軍政」,武力掃蕩、開化人心;第二階段「訓政」,以黨治國、籌備自治;第三階段「憲政」,落實憲法、民主法治。

此一套建設規劃乃任意嫁接西方民主思路的皮毛,並結合中華本位思考後,所拼裝出的四不像。雖有其脈絡,但也不難見其荒謬滑稽之處。然而在國民黨的指揮下,其荒腔走板更加離譜。

1947 年 12 月 25 日,命運多舛的《中華民國憲法》歷經重重版本終於公布施行。憲法的誕生也意味著「憲政」,也就是民主法治的到來,理應如此,實則不然。在共產黨的步步進逼之下,國民政府催生出了《臨時條款》,僅隔憲法公布數月餘。剛出生的憲法旋即被掐住咽喉,不得發聲,憲政的腳步也就此停下,這一停就是 43 個年頭。

▌猶然酣睡的戡亂大夢

1948 年 4 月 18 日,國民大會正在議決《臨時條款》,各代表無不慷慨陳詞,但長篇大論僅圍繞著如何加強《臨時條款》的正當性,引述古今中外的緊急情況來穩固自身立論。此外《第一屆國民大會實錄》也記載道:


王代表世杰:「……有人問提這個案,是不是對于將來理想的總統,特別信任?我可以十二萬分誠懇的說,我們不是覺得未來的總統特別信任才提這案,我們純為國家人民著想……並且提這個案的時候,蔣主席向中國國民黨執行委員會要求允許他不競選總統。我們提這個案,是認為對未來的總統,不妨給他這個權;我們覺得沒這個權,於戡亂工作,沒有法子做下去……」


2 日後,4 月 20 日,先前表態不願參選的蔣中正仍以眾星拱月之姿當選總統,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隔年,1949 年,國民政府兵敗如山倒。國民大會授予總統發布緊急命令與戒嚴令之權限對共產黨的效果十分有限,往後對民眾的殺傷力反而較為顯著。到頭來國民黨只有在槍口對準黎民百姓時才能有所發揮,或許在不諳民主的國民黨眼裡,人民的意見才是那個需要被「戡」的「亂」。如今看來,當年國大所遺留下來的記載實在是饒富趣味。

《臨時條款》在國大各式各樣的封建美言下通過,有代表認為這並非增加授權,而是艱鉅責任的承擔。更有甚者,提議將第二條的立法院事後監督權刪去,所幸眾人理智尚存些許,仍將其保留。但隨著戰事失利,國民黨敗逃台灣後,夢卻越做越大,從戡亂到反攻,終日囈語不能自已。國民黨緊緊掐住憲政咽喉的那雙手仍不捨鬆開分毫,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不斷加大力道試圖榨出更多權力,荼毒蒼生而不以為意。

直至 1980 年代,民主化浪潮所帶來的覺醒,接續衝破黨國陰鬱的霧霾。1991 年 5 月 1 日,《臨時條款》的鬧劇所產生的無數悲劇才得以畫下句點。當人們邁步走向世界時,國民黨依然遲滯於訓政時期,深陷寤寐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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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影像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支援教學網(https://art.archives.gov.tw/FileImg.aspx?FileID=1298……)

📝編纂:陳柏諺(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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