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像數十年有家歸不得,是什麼樣的感受嗎?
#國際輿論批判被迫調整策略
白色恐怖時期,黨國情治單位鎮壓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多次利用中華民國駐外大使館,追捕海外台獨人士。1959年,台獨運動烈士 #陳智雄 先生,遭國民黨特務以黑幫式綁架回台。1968年,國民黨以「1個台獨犯換30個煙毒犯」作為交換籌碼,要求日本政府協助逮捕旅日留學生、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幹部 #柳文卿。
柳文卿事件發生後,旅日台灣人公開抗議日本政府配合蔣介石鎮壓異己,引發日本媒體大幅報導及國際輿論批判,對日本及中華民國政府構成壓力。經此事件後,國民黨政權轉趨低調,改以「禁止回國」的方式,恐嚇海外留學生或異議人物。
#黨國羅織海外黑名單
黨國鎮壓「 #三合一敵人」,人在國內的台獨運動人士、自由民主派、左翼及共產主義支持者,許多人遭受酷刑,被長期關押甚至槍決。但是迫於國際輿論壓力,不好再以強硬方式追捕海外異議人士,國民黨改以精神上的折磨作為打擊手段。
在國安局主導之下,中華民國駐外使館配合情治機關、國民黨海外黨部,聯手監控美國、日本及歐洲各地校園內外的台灣人社群,佈建職業學生或抓耙子眼線滲透各處,提報政治異議人士名單,再由外交部及駐外使館,以拒絕核發簽證或禁止入境的方式,讓政治異議者無法返回台灣。
這份禁止返台人員名單,官方對外稱為「列註人員名單」,台灣民間社會則稱之為「#海外黑名單」。
名列黑名單人士,「中華民國護照」無法加簽,到期後就會被註銷,許多人因此被困於海外數十年,就連至親病危、身故,也無法回台相見,因而留下終生難忘的遺憾與內疚。
#聲援支持海外黑名單人士返台
自1980年代以來,海外台灣人社團組織遊說美國國會,透過外交管道施壓,迫使蔣經國在晚年不得不逐漸放鬆政治管控。
1987年7月15日,獨裁者蔣經國迫於國內外壓力,宣布解除戒嚴;隔年蔣經國死亡,終結蔣氏父子對台灣長達43年的統治。但是在蔣經國死後,軍警情治系統仍有龐大影響力,國民黨政府遲遲未廢除海外黑名單。如毛清芬所說「老兵都可以回家,為什麼我們還不能回家?」「海外黑名單」人士,紛紛嘗試闖關返台。
1988年8月19日,長期在海外致力於獨立建國運動的「 #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World Federation of Taiwanese Associations)」,(簡稱世台會,WFTA),不顧可能的危險,世台會返台召開第15屆世台會年會,會中並公開要求國民黨政府廢除海外黑名單,並聲援海外異議人士返鄉。兩天後的8月21日,許多闖關回台的黑名單人士,聚集於這場返鄉大遊行上,訴求回家的權利。
1988-1992年之間,海外黑名單人士前仆後繼,包括陳翠玉、羅益世、陳婉真、陳南天、張丁蘭、葉明霞、吳秋信、莊秋雄、郭正光、郭倍宏、李應元、林明哲、陳榮芳、王康陸、張燦鍙、毛清芬、何康美等人,這些人從空路、海路秘密闖關回台。
然而,有些人返台後,被國民黨政權以叛亂罪名起訴關押,有人在機場被警方強押驅除出境,也有人秘密行動或公開行動。
海外黑名單闖關之外,1991年9月島內組織串連形成的100行動聯盟,革除不當的意圖叛亂犯,製造內部壓力。加以心繫台灣人權境況的Nancy Pelosi(#裴洛西)眾議員致函外交部,產生外部壓力,希望李登輝總統注意「嚴重人權問題」,建議國民黨政府開放異議人士返台。
#最後一位海外黑名單義士_觸發大法官釋憲
隨著台灣邁向民主化,在國內外改革派人士呼籲之下,李登輝總統逐步廢除戒嚴時期相關法規,多股力量的匯集下,1992年完成刑法100條修正,名列海外黑名單的異議人士也逐漸解禁返台。
#陳南天,現任台獨聯盟主席,被譽為忍者,多次秘密闖關、出關成功,在1993年才公開正式回台。台獨先驅者、黑名單指標性人物 #史明 先生,在闊別故鄉41年之後,終於在1993年於踏上台灣土地。然而,曾經刺殺蔣經國的人權運動家 #黃文雄 先生,仍被禁止返台,成為最後一位海外黑名單義士。
直到1996年,黃文雄以偷渡方式抵達台灣,隨即被以違反國安法名義起訴,判決有期徒刑5個月。
經黃文雄先生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蔡永昌、徐昌錦及陳榮和三位承審法官認為,當時的國家安全法第3條規定人民出入境必須有主管機關「許可」,形同空白授權,讓政府得以片面禁止人民返國,有違反憲法保障人民遷徙自由之虞,因而聲請釋憲。
最終,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憲法法庭)在2003年作成 #釋字第558號解釋,宣告國安法第3條部分違憲。台灣最後一條海外黑名單法源依據,終於走入歷史。
#198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