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612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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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共內戰結束後,中國國民黨敗逃至台灣。為杜絕台灣人民對於國民黨極權高壓統治下任何可能反抗,以及中共對台滲透所造成的動盪,國民黨以維持社會穩定和保障國家安全為由,自 1949 年 5 月 19 日宣布,5 月 20 日於台灣實施的戒嚴法。

戒嚴的施行,本是為了應付緊急狀況,基本上是暫時、短期,以免戕害人民的權力以及讓當權者濫權,沒想到台灣的戒嚴,竟長達 38 年。而即使 1987 年解嚴,台灣人民也未因此而重獲自由。不在戒嚴狀態,但是台灣仍處在國民黨所謂「動員戡亂」時期之中。國民廢除戒嚴法,改個包裝,用「國安三法」繼續獨裁濫權。

自 1971 年蔣介石政權被驅逐出聯合國,以及 1979 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年爆發了美麗島事件,台灣民主化也受到國際關注。整個 1980 年代的台灣,黨外民主運動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呼籲政府解嚴的聲音也越來越大,但這麼好用的「#戒嚴法」,執政的國民黨怎麼可能會放棄呢?

#兩面手法_不再戒嚴仍要動員戡亂

1986 年 10 月,蔣經國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說到:「時代在變,潮流在變,所以國民黨的做法也要改變」,並表示明年將會解嚴。正當社會以為台灣真的會解嚴,從此走向民主憲政的體制,但現實上國民黨卻狠狠打了台灣人民一巴掌。

直到解嚴前夕,即使面對強大的民意要求政府解除戒嚴,但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中國國民黨仍維持著威權統治的心態,1987 年 5 月 16 日,行政院院長俞國華也表示:只要國安法通過,就會解嚴。

國民黨一方面,表面上宣布解嚴;另一方面,換個法律上繼續箝制人民自由,這種兩面手法就是以「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來取代「戒嚴法」,以其延續國民黨的獨裁統治。

#沒有討論不是民主_國民黨最愛強行通過

1987 年 6 月,《#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正式送交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同年 6 月 10 日,民進黨對於國民黨強行通過國安法十分不滿,於是開始號召全台群眾一同上街抗議。

這是繼 1986 年黨外運動人士推動 519 綠色行動、反對戒嚴和平示威之後,再一次的大型和平示威活動。

反國安法的示威活動從 6 月 10 日開始到 12 日連續 3天,民進黨與民眾在立法院門口以定點聚集與演講的和平方式進行抗議,江蓋世也身著「#甘地精神」綠背心,靜坐於立法院鎮暴警察前。中國國民黨更動員其附屬的極右團體「#反共愛國陣線」前來鬧場,可笑卻不意外的是,這個國民黨附隨組織在警察的保護下,不斷向抗議群眾挑釁。

示威活動一開始,民進黨與抗議群眾在立法院門口前進行定點抗議與演講。然而到了第 3 天,也就是 6 月 12 日,當時的立法委員許國泰與國大代表蘇培源、蕭裕珍高舉民進黨旗帶領隊伍前行,賁馨儀舉著「堅持和平原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標語,最後雙方還是爆發激烈的流血衝突。

國民黨附屬的極右團體「反共愛國陣線」卻發動百餘名成員,高舉著中華民國國旗,前往民進黨抗議地點主動辱罵與挑釁,因此引發雙方第一波衝突,造成多人受傷。而這個衝突,很可能是國民黨內部策動,以藉由平息爭議驅離抗議民眾。

中午過後,「反共愛國陣線」重新集結,再度對抗議民眾發動第二波攻擊行動,並派多名成員衝入抗議現場對多名抗議群眾毆打。「演出」不甘示弱的民眾,或被攻擊受不了的群眾,也予以回擊,演變成打群架的場面。

因為「反共愛國陣線」人士以及國民黨政府所默許的衝突,這場和平示威遊行,被國民黨醜化為暴力事件。事件結束後,擔任遊行總指揮的謝長廷以及副總指揮洪奇昌與江蓋世遭到判刑,而反共愛國陣線後續法律風波,一直延續到 1989 年才告歇止。此事件也被稱為「六一二事件」。

#解嚴尚未成功_同志仍須努力

1987 年 6 月 23 日《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正式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當時在國會的只有 12 位民進黨立委,根本無法抵擋國民黨強勢三讀通過的國安法。

蔣經國在1987 年 7 月 1 日公布《#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同年 7 月 15 日宣布解嚴,但緊接而來的卻是 1988 年通過《#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以及 1989 年《#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

這三部法律稱為「#國安三法」,成為國民黨「換個方式」延續戒嚴體制的獨裁統治,而台灣人民仍為民主自由,不斷抵抗著…..。

📝編纂:吳聲賢(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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