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四二四刺蔣行動日

0424
歷史課本中有荊軻刺秦王,但你知道台灣有424刺蔣案嗎?

1970年4月24日,黃文雄、鄭自才以及黃晴美為了打破蔣氏政權在台超過二十年的穩定結構,密謀在美國刺殺蔣經國。雖然行動最後以失敗告終,但也讓蔣經國意識到台灣人民的不滿,產生「台灣人為什麼要殺我?」的疑惑。

424刺蔣案發生在開槍的那瞬間,但後續故事卻延續了幾十年,當時的政治氛圍並不允許他們以一個正當的台灣人身份生活,在行刺失敗後展開逃亡生涯。刺蔣雖是轟動國際的大事,但在台灣因媒體受到威權政府管控而鮮少有人討論,可這是歷史上唯一一次,蔣經國政權的生命受到威脅,也是前人為了民主作出的激進手段。

▌時代背景

1960-70年,是美國社會翻天覆地巨變的時代,民權運動、學生運動、反越戰運動、婦女運動、環保運動一波一波掀起洶湧浪潮。

1970年1月3日,彭明敏也在外國友人以及台獨聯盟特別是日本台獨聯盟盟員宗像隆幸的協助,成功突破國民黨監控,逃離出台灣,讓剛剛成立世界性的台灣獨立聯盟的所有海外獨立運動者大受鼓舞。三個月後,刺蔣案在美國紐約發生。刺客鄭自才棄保逃亡,抵達瑞典後的第一個住所,就是彭教授住過的樓房同一個房間。

蔣經國的地位在當時越來越重要,蔣介石開始安排蔣經國擔任一些重要職務,為他的傳位接班做準備。1969年8月,美國國務卿羅吉斯訪台時,邀請蔣經國訪美,當時美方為了從越戰泥淖脫身開始積極與中共談判。蔣經國認為,美國對台灣的態度日益「敷衍和應付」,內心既不滿又焦躁。

1970年4月17日,時任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在訪美前一天早上,先到士林官邸向父親蔣介石辭行,並留下父子合照。那天他在日記裡說「行程日近,心情越煩,對於公務、家事皆有不安之感」。他對美國人日益厭惡,但為形勢所迫,不得不去。

1970年4月17日,時任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在訪美前一天早上,先到士林官邸向父親蔣介石辭行,並留下父子合照。那天他在日記裡說「行程日近,心情越煩,對於公務、家事皆有不安之感」。他對美國人日益厭惡,但為形勢所迫,不得不去。

▌Missing的那一槍

1970年4月24日,蔣經國正在紐約廣場飯店(The Plaza Hotel)出訪,而這幾天下來,總部設在紐約的台灣人團體「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則是如影隨形、抗議不斷。就在蔣經國步向旋轉門時,有一人在距離大約只有三、四公尺的地方瞄準蔣經國,接著毫不猶豫地開槍了。

事出突然,在那樣的距離之下,那一槍命中的機率很高。護衛蔣經國的紐約警察發現時飛身而起,將槍手的手肘往上推,從蔣經國頭上20公分處掠過,射到旋轉門上方的玻璃,發出巨大的聲響,現場頓時秩序大亂。

這名槍手名叫黃文雄,是康乃爾大學社會學博士生。試圖援救他的同伴叫做鄭自才,黃文雄的妹夫。除了這兩人以外,還有參與策劃的賴文雄以及黃文雄之妹黃晴美。這四人都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成員。

▌ #LetMeStandUpLikeTaiwanese

黃文雄隨即被一群維安人員壓制在地,當時鄭自才衝了出去,立即被警棍擊到眼鏡,臉被割傷,血流如注。對於被逮捕一事,黃文雄早有心理準備,即使被壯魁的警察架著,他仍立刻奮力高喊:「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這是他事先就想好的說法,如果活著被逮,他要讓全世界知道,台灣人必須有尊嚴地站起來!而這句話,在接下來幾天曝光在於美國各大媒體上。

兩人被押上警車時,高呼「Long live Taiwan! Long live Formosa!」在現場目睹大哥和先生被逮捕的黃晴美,多年後回憶:「我衝出人牆,先看著自財被大個子警察壓在地上,頭被打傷,血一直流。我的身體想要向前衝去,頭腦突然間對身體下命令:不行呀!家裡有兩個幼小的孩子!接著看到我的大哥同樣被魁梧的警察押著,頭抬得高高的,身體挺直…在那幾十秒鐘內,我好像被人點穴般,站在那裡,無法動彈,彷彿用眼睛在看無聲的電影。我默默退到後面,走去警車那邊,眼看著他們被載走……」。

根據黃文雄後來的說法,他們這次的刺殺行動並非衝動之舉,在經過審慎的思考後,認為刺殺蔣經國勢必打亂蔣氏政權的接班佈局,製造政權上的混亂,國民黨在台灣的高壓統治就有可能鬆動。這樣做,要付出的代價極大,但可以給台灣的政治與社會一些喘息空間,而在行動的前一夜,四人決定誰要拿槍時,黃文雄為了保護妹妹的家庭,主動提出由他動手。

▌救援刺蔣案的無名英雄

刺蔣案發生時,黃文雄是負責台灣島內組織聯繫的台獨聯盟盟員,鄭自才更是台獨聯盟的執行秘書。4月28日,紐約地方法院進行第一次庭審,法官裁定黃文雄的保釋金11萬元,鄭自才10萬元。當時一個教授月薪才900美元,黃鄭兩人的保釋金算是天價。

5月18日,黃文雄和鄭自才被紐約市大陪審團以企圖謀殺罪起訴。為了救援黃文雄和鄭自才,海外同鄉設立「台灣人權訴訟基金會」,在各地發起救援募款,有工作的人拿出自己的薪水,學生則捐出部分獎學金,有人省吃儉用把伙食費留下來一筆一筆小額捐款,甚至還有人把房子拿出來抵押,最後終於湊足保釋金把黃文雄和鄭自才保釋出來,連美國人都很驚訝這股在美台灣人的動能。

參與救援之一的台獨聯盟毛清芬女士,將募集基金的帳本留存至今,裡面還附有一位留學生寫的紙條寫著「這是我第二筆捐的錢」。海外台灣人迅速集結力量,最後很快就湊足保釋所需的高額資金,這個救援行動被視為台灣人否定蔣家政權的一次民意調查。

當時蔣介石在日記裡說:「謀刺經國之黃文雄,美國法院以其已繳十萬元之保證金即釋放,此乃美國對台灣陰謀獨立與危害我父子之又一確證,是其非毀滅我國而不甘心也。」

▌報告蔣副院長經國:叛徒交保去演講

刺蔣案發生後,中華民國外交部將黃文雄、鄭自才行刺相關文件,包含跟美國往來的公文,彙整成「叛徒謀刺蔣副院長案」。可從中窺見蔣政權對於民主法治人權概念的薄弱,以及對美國政治制度與社會文化認識的不足。

例如得知黃文雄交保後,要在全美進行24場演講活動,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馬上要求法院及美國國務院阻止行動,但美國法院只回覆:「依照法律,交保之後就不能限制黃文雄的行動。」

中華民國政府為了酬謝當時保護蔣經國的保安人員,以貴重禮物、美金禮券答謝他們,其中卻包含和美國基督教背景不符的「觀音像」。

▌刺蔣案後續

有些評論指出,蔣經國親身歷經這場刺蔣案後,終於開始思考國民黨對待台灣人的態度,而有了接下來的「吹台青」政策。

1971年年蔣介石政權被踢出聯合國,爲了穩固獨裁政權,蔣經國開始加強監控與打壓異議人士的力道,但是另一方面爲了緩和台灣人對中國國民黨的憤怒不滿,避免新一代的台灣人採取武裝路線,1972年蔣經國就任行政院長後便開始提高本省籍官員的比例,包括李登輝也被延攬進國民黨並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

1971年,黃文雄和鄭自才在美國民間人士的幫助下,棄保潛逃離開了美國。黃文雄潛逃到加拿大,此後二十多年便再也沒有他的消息,等到下一次出現眾人眼前已經是1992年,當時《自立晚報》刊出了〈二十一年生死兩茫茫——喜見刺蔣案黃文雄志士〉這篇文章,陳菊描述了自己在歐洲訪問時,驚喜地見到杳無聲息的黃文雄。

1996年5月6日,黃文雄突然現身台北,宣布他已回來。做為黑名單最後一人,黃文雄在同志協助下回到台灣,終於讓海外台灣人因被列入黑名單無法返鄉的黑歷史,至此結束。此時黃文雄已年近六十,在不知何處的天涯海角度過了25年地下流亡歲月。

鄭自才,從1970到1993年,前後在美國、瑞典、英國、美國、台灣五度坐監,地域跨越三大洲,時間跨距23年。為了刺蔣,他亦付出一生作為代價。

📝編纂:林志鴻(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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