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萬年國會全面改選

221219【歷史上的今天:萬年國會全面改選】

#萬年國會的由來

二次大戰結束之後,中華民國於1947年12月25日正式實施憲法,並且陸續舉行國大代表、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選舉,「理論上」應該停止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進入「民主憲政時期」。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最初奇特而詭異的憲政設計,立法權、預算審查、彈劾權、修憲、監督行政機關等等民主國家國會應該擁有的權力,被分拆歸屬三個機關:#國民大會及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與立法委員、#監察院與監察委員,這三者都是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中央民意機關。

然而,理想與現實總有落差,由於蔣介石不願放棄獨裁權力,導致中華民國「行憲」之後,依然維持強人領導的局面;再加上中華民國憲法本身怪異的制度設計,中央民意機關權力被過度分拆,導致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三者都難以制衡強大的行政權。

1948年,國民黨與共產黨內戰全面爆發,治理貪腐無能,大失民心的國民黨,迅速被被共軍擊潰。國民黨部隊逃難至台灣,在中國選出的第一屆國大代表、立法委員及監察委員,也隨著蔣介石政權「遷移」來台。

#為獨裁者服務的大法官解釋

蔣介石與國民黨爲了延續「#中國法統」與統治正當性,並且牢牢掌握中央民意機關,竟授意大法官會議作出釋憲案,以「國家發生重大變故」,動員戡亂尚未結束,「淪陷區無法改選」為理由,認定中央民意機關可暫停改選,任由第一屆國大代表、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無限期延任執行憲政權力。

臭名昭彰的 #釋字第31號解釋,在1954年出爐後,實質上等同宣告中華民國的代議民主機制被強制停止,台灣人民無法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由中國民國「各省」選出的第一屆國大代表、立法委員及監察委員從1948年初就任以來,未曾改選且不斷延任到1991年,總計長達43年。

#國會淪為橡皮圖章

中央民意代表持續延任數十年,不僅嚴重違反民主憲政原則,更造成台灣人的政治災難。由於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來自中國各省,為了自身利益考量,他們堅決擁護「中國認同」,捍衛蔣介石獨裁統治,導致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淪為沒有實質作用的橡皮圖章,失去制衡監督功能,成為蔣家獨裁政權的遮羞布。

戒嚴時期,大部分中央民意代表禁聲不語,任由黨國侵害人民權利,可說是白色恐怖的幫兇。

隨著時間過去,持續延任中央民代也發生不少難堪場面。部分老國大、老立委,體力、智識已不堪負荷職務,每當開議時,有人必須在醫護人員陪同下,由救護車載送至議場;亦有人打著點滴、提著調尿袋、戴呼吸器推著氧氣瓶出席會議。就算蒞臨出席會議,許多人開會時猛打瞌睡,無法順暢發言質詢,更遑論認真審理法案及預算案,形同薪水小偷。

1978年,施明德以筆名「許一文」在黨外運動雜誌上發表評論,據信他首先使用「#萬年國會」一詞批判當時老國大、老立委、老監委持續延任的荒謬狀況,從此萬年國會一詞在民間廣為流傳。前立委朱高正,曾經用「老賊」一詞,諷刺貪圖薪俸與各種福利,不願退休持續延任的資深中央民意代表。

#全面國會改選

雖然自1968年起,台灣多次舉行立法委員增補選,然而,直到1987年解嚴為止,1949從中國來台的老國大、老立委、老監委仍然在位。

雖然當時民間呼籲落實民主政治的聲浪不斷湧現,然而,老國大、老立委為了自身利益仍抵抗民主化潮流。1990年,國民大會再度通過自肥條款來延長任期,引發當時入訴求進步改革的大學生社團憤怒,在中正廟發起「#野百合學運」迫使李登輝召開國是會議討論修憲。

同一時間,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也提出釋憲案,在該年6月21日由大法官會議作成 #釋字第261號解釋,要求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應在1991年底終止行使職權,並且辦理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1991年5月,李登輝總統在5月1日宣告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且公布第一次憲法增修條文,正式終結萬年國會亂象。

1991年12月21日,台灣舉行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組成新國民大會,進行當時的第二次修憲工作1992年12月19日,辦理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從此國會定期改選,由台灣人投票選出中央民意代表,成為台灣民主政治的常態。不過,國民大會直至2005年第七次修憲而正式廢除,將其權力交還給國民、立法院、憲法法庭,國民大會才正式走入歷史。

#199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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