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大法官宣告禁止同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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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憲法法庭)作成 #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禁止同性婚姻違憲。立法院於2019年5月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制定《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正式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婚姻平權立法之路

1980年代台灣民主化及各種社會改革運動方興未艾,同志運動先鋒 #祁家威 先生,在1986年向法院登記同性婚姻,成為台灣首位公開出櫃的同志;婦女新知、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民間團體先後投入協助服務及議題倡議工作。

在這段時間裡,藝文界突破禁忌創作同志題材作品。1983年 #白先勇 發表小說《#孽子》, 1993年 #李安 導演作品電影《#囍宴》上映,描述一個在美國工作的台灣男同志,為了符合父母的期待,不得已之下與女性朋友假意結婚。文學、電影創作成為社會大眾認識同志社群的中意管道。

然而,同志社群長期遭受歧視,同志議題被視為少數人、私領域事務,難以打入公共政策的討論範疇。

直到2006年,民進黨立法委員 #蕭美琴 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為台灣國會第一次出現婚姻平權法律提案。由於反對意見生是強大,該法案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被國民黨籍為主的立委聯手杯葛,最終無法排入議程。

其後,立法委員 #尤美女 在2013年、2016年都曾提出有關同婚合法化的民法修正案,雖然得以進入實質審查,並且獲得關心婚姻平權的民間團體強力聲援,但是最終仍在協商階段遭到擱置。

婚姻平權法案在立法途徑屢次遭到阻礙,同志運動者及民間團體仍持續嘗試其他途徑爭取婚姻平權。

#司法救濟途徑

2013年,祁家威再次向台北市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同性結婚,仍然被以不符《民法》規定為由,拒絕結婚登記。祁家威循司法途徑提起行政訴訟,最終敗訴定讞。

後來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及多位律師協助之下,祁家威向司法院聲請釋憲。另一方面,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多次拒絕受理同性婚姻登記,為處理第一線戶政單位面臨的兩難困擾,也向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

2016年蔡英文就任總統,提名改革派法學者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提名黃昭元、許志雄、詹森林等表態支持同婚的進步開明派學者擔任大法官,同婚釋憲案展露曙光。

2017年3月24日大法官會議就祁家威、北市府聲請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經過民間團體二、三十年的努力,終於進入合憲性審查。

不過作為民法主管機關的法務部,邱太三部長卻在言詞辯論庭中以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及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為理由,主張「一夫一妻」制並未違反憲法精神,引起支持同婚合法化的學者及民間團體嚴厲批判。

大法官會議於5月24日作成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親屬編有關乎音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七條平等權之意旨,要求政府內必須在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制修正。

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邁向同婚合法化,寫下台灣性別平等發展歷史性的一頁,更成為亞洲第一個落實LGBTQ社群婚姻權利的國家,因而廣受世界各國媒體報導讚揚。

後續法制面究竟是以直接修正民法,或者另立特別法的方式達成同婚合法化,卻引起台灣社會正、反兩方的激烈對抗。

#反同婚公投的影響

釋字第748號解釋結果出爐後,引發宗教界及保守派家長團體激烈反彈,串聯發起禁止修正民法的公投案。由於發起團體多次公開主張反對同性婚姻,外界多半稱之為「#反同婚公投」。

2018年適逢直轄市、縣市長選舉,公投案合併地方選舉一起舉行,同婚合法化議題演變為藍、綠政治攻防戰。公投綁大選衝高投票率,再加上許多有關同婚的假訊息透過網路社群平台推波助燃,最終反同婚公投通過門檻,拘束政府不得修正民法親屬編有關婚姻相的關條文。

#LGBTQ議題主流化

經歷公投嚴重挫敗之後,如何同時符合釋憲及公投結果,並且降低正、反雙方社會對立,成為蔡英文政府的執政難題。

2019年2月行政院拍板定案,以制定專法的方式處理同性婚姻合法化,提出「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蘇貞昌院長也親上火線,呼籲社會各界支持制定專法。立法院在5月17日三讀通過,5月22日蔡英文總統簽屬公布,自同年5月24日起施行。

同婚合法化經歷將近40年的努力,從最初被社會歧視與排斥,僅有少數人關注的小眾議題,逐漸進入公領域政策討論範疇;同婚合法化之後,歷次民調顯示社會大眾對於同性婚姻的接受度越來越高,顯見同志議題已經成功打入公共輿論,成為台灣民主化之後,民間團體倡議人權議題最成功的案例之一。

#釋字第748號解釋案 #同性婚姻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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